广东省酒类行业协会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,由广东省境内从事酒类生产经营的企业、事业单位和有关部门及个人自愿参加组成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,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。
本协会的宗旨是: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、政策及法律、法规,协助政府实施行业自律和行业管理。开展全方位的酒类行业公众服务。沟通政府与企业之间的联系,为会员、酒类企业、政府和社会服务。维护会员和行业合法权益。整合社会资源,发挥协会的整体网络功能,实施“放心酒”工程,推动我省酒类生产、流通、服务领域自主创新和整体进步,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秩序的和谐发展。
本协会业务范围是:
(一)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本行业发展规划,提出有关酒类产销经营政策和法规建设的意见。
(二)进行行业统计,收集、分析、发布行业信息,协助主管部门实施行业管理。
(三)指导和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,提高企业素质,组织人才、技术、职业培训,创办行业协会出版物。
(四)组织引导企业开展名牌战略。
(五)组织展销会、展览会等,帮助企业办理特许经营权、地区总代理权、地区开发权、引进国内外先进的酿造技术,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。
(六)协助政府部门整顿和规范酒类市场秩序,维护会员合法权益,反映会员要求,协调会员关系。
(七)制定行业职业道德准则、行规行约,并监督会员履行和维护行业的公平竞争。
(八)加强与国内外各种酒类商业(行业)协会、学会及其它商业机构组织的联系;指导协调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和反倾销反补贴的工作,发挥协会的整体网络功能作用。
(九)参与相关产品市场的建设。
(十)发展行业公益事业。
(十一)承办政府部门委托的其它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