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RP系统仓库作业流程(2)“送料—收料”作业规定

个人观点,仅供参考

第一条目的

为了明确、规范本公司收货组对送货单的签核、实物清数、入库单与发票核对的准确性,确保供应商的送料、收料组和材料保管组交接的准确性,特制订本流程。

第二条范围

本规定适用于“宁波龙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”、“宁波宇兴电子有限公司”的订单采购物料的供应商送料、快件收料的接收。

第三条供应商送货有关规定

3.1 供应商送货必须携带的【送货单】。

l  供应商送料至本公司时,必须附带【送货单】。

l  供应商快件送料至本公司时,也必须附带【送货单】。其【送货单】可附于快递包中但须在多件货物中明示此件中有【送货单】。

3.2 【送货单】必须有“公司名称”、“订单编号”、“品号”、“品名”、“规格”、“数量”。【送货单】格式如下:

3、【送货单】要一式三联,便于保存及账务核查。

l  第一联:送货单位

l  第二联:本公司收货组

l  第三联:本公司采购员

4、【送货单】必须清楚注明本公司“订单编号”或“补退料单号”,无“订单编号”本公司有权拒收;

5、供应商货物【送货单】必须由本公司收货组人员签字并加盖本公司“收货专用章”方可生效,两者缺一视为无效【送货单】;

第四条货物的包装和标识

2、货物必须加贴【产品物料标识单】。

【产品物料标识单】必须注明“订单编号”、“品号”、“品名”、“规格”、“数量”、“日期”。如有一箱内装有几种货物的,必须要用【产品物料标识单】将其区分开。

产品物料标识卡(格式)

第五条送货-收料流程图

第六条送料-收料交接作业指导书

6.1 供应商送货应提前将物料、标贴与【送货单】内容核实,并确认交期是否符合【采购单】的要求,以便送货时与本公司收货时交接;

6.2 收料时,先按照《供应商退料作业规范》处理退料相关事宜。

6.3 供应商必须按【采购单】交期送货;交期未到,本仓库有权拒绝,不予收货。

6.4 供应商将物料送到本公司收货处,参照本公司《供应商送货须知》作业;

6.5 快递物料将送货单附于货物内,并注明在哪一箱,以便本公司收货;

6.6 供应商自行须自行卸货,或委托仓库卸货(仓库按照10/立方米收费)。供应商自行卸货时,须按照仓库规定的收货摆放位置摆放货物,分品号放置于不同的托盘中。收货和点货时请供应商送货人员积极配合。

6.7 仓库收货、点货时,如发现有一箱或一款短装,其余全部视为短装,入库数按照短装数字入库。

6.8 签收【送货单】时,收货组要签字、加盖宁波龙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收货公章”才表示收货有效。

第七条应付简要规定

7.1 订单物料的对账和应付按照《订单物料应付财务规定》执行。

7.2 采购员对账单时必须【采购单】、【供应商送货单】、【采购入库单(蓝字)】三者一致,财务才确认交易合理,方可付款给供应商;

7.3 每批次订单,原则上整批次核销账务。供应商有退料时,采购员应在该批次订单采购物料对账时附上【采购入库单(红字)】;

7.4 【采购入库单】必须经本公司仓库账务员、IQC、仓库仓管员、采购员签字确认,方可生效;